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擬定機關每三年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距前一次通盤檢討迄今已二十五餘年,為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加速都市土地合理利用,爰續依部都委會第 686 次審定之方案為基礎,啟動第二次通盤檢討作業。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雖表示放棄徵收,惟本計畫仍位屬重要科技產業軸線上,具有極佳的空間區位及腹地條件,經本府重新檢視本縣當今空間結構及土地使用需求,並調查土地所有權人參與意願,重新通盤檢討原有土地使用計畫內容,提出符合地主意願、融合地方發展及符合產業需求並進的都市計畫。
本計畫範圍包括竹東鎮頭重里、二重里及三重里及柯湖里部分地區,主要計畫面積453.94公頃。
計畫年期:依循新竹縣國土計畫(草案),計畫年期為民國125年。
計畫人口與居住密度:計畫人口18,500人。
土地使用規劃部分:計畫劃設產業專用區約92公頃、住宅區57公頃、商業區約3.7公頃、農業區42.7公頃,並劃設約148.8公頃之公共設施用地(包括學校用地、公園綠地、廣場及停車場等),計畫推動預計採區段徵收方式進行開發(304.38公頃),建全區內公共設施及交通路網,以期藉由規劃提供生活、產業、服務等機能。
因應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產業發展需求,支援產業發展所需各種土地使用機能。
依據都市發展現況及未來發展需要,並參酌機關、團體及人民建議,檢討原來土地之使用計畫。
園區三期開發案都市計畫範圍面積453.94公頃,扣除工研院、高鐵與高速公路路廊、部分分區等地區後,所規劃區段徵收的部分約為300公頃,計畫區位主要開發範圍是竹東頭重、二重、三重與柯子湖部分地區,最低公共設施用地比例為40-45﹪(公共設施用地面積/區段徵收總面積),主要計畫內容含住宅區、商業區、產業專用區、農業區、學校及相關公共設施等。
未來土地使用計畫主要目標為「支援高科技產業發展的衛星基地」朝向科技生產與生活機能並重之方式發展,規劃工業區、住宅與商業等生活機能用地,以充分發揮地利,滿足地方的發展需求。
住宅區方面考量基地條件及規劃原則劃設住宅區,未來於細部計畫就各住宅區之地形、基條件與鄰近發展狀況,劃設低、中、高密度住宅區;另商業區考量鄰近鄉鎮並無具有規模之商業中心,將定位為地方商業中心,採取高容積、低建蔽率方式辦理規劃,以營造為計畫區之地標。
產業專用區基於地形及區位限制,主要劃設鄰近科學園區及工研院之土地。
本計畫中的產業專用區、商業區、新劃設住宅區(不含現行住宅區及住宅再發展區)、農業區(依納入原則檢討辦理)及相關公共設施用地等,規劃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開發。
94年7月20日 | 成立專責推動小組 |
---|---|
98年8月17日 | 經本縣第242次都委會審定在案,本開發案於前述修正主要計畫報內政部審查核定後,即可正式辦理區段徵收作業 |
98年12月22日 |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第721次大會 |
99年5月26日 至 99年6月24日 | 計30天辦理再公開展覽 |
99年6月19日 | 舉辦公開展覽說明會 |
99年7月19日 | 召開本縣第247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
99年11、12月 | 辦理第2次追認區段徵收地主意見調查 |
102年2月22日 | 本案因得標廠商涉及偽造、變造投標文件而有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一項第3、4款之情形,本府於通知廠商終止契約 |
103年12月24日 | 本府之「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縣轄竹東鎮區段徵收委託開發案」業於結算完竣 |
106年3月20日 | 召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三期開發案推動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依會議決議將計畫區內二重交流道系統範圍、南側農業區及保護區土地一併納入整體規劃評估 |
106年9月12日 |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暨細部計畫招標評選作業決標 |
106年11月3日 |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委外規劃案之工作計畫書於審查通過 |
107年5月22日 | 起辦理都市計畫草案公開展覽30天,並於6月2日舉辦公開展覽說明會 |
107年9月6日 | 召開縣都委會第4次專案小組會議,建議先行辦理土地所有權人區段徵收意願及農耕需求問卷調查作業 |
本案依照縣都委會專案小組意見辦理區段徵收意願及農耕需求問卷調查作業,截至目前為止回收問卷為1217件。 |
108年1月31日 | 依問卷調查及訪談結果修正計畫草案提本府推動小組報告 |
---|---|
108年2月22日 | 召開縣都委會第5次專案小組 |
108年3月13日及108年3月25日 | 召開縣都委會第6~7次專案小組 |
108年4月9日及108年4月22日 | 召開專案小組第8~9次會議審議 |
108年5月29日 | 提送本縣第303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經決議修正後通過,經規劃單位依各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圖,並於108年6月27日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
108年6月27日 | 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
108年8月14日 | 召開部都委會第1次專案小組會議 |
108年10月31日 | 函復內政部排會續審 |
108年11月14日 | 內政部營建署函請本府就前揭所送資料應再予補正 |
108年12月2日 | 補正成果檢送營建署排會審議,報內政部後營建署相關補正意見亦已配合辦理,並請業務單位加速安排委員會審議 |
109年1月14日 | 營建署就相關議題函請本府再予補充,本府召集府內相關單位就相關議題共同討論研析,並於109年1月22日補正完竣報部續審 |
依營建署意見,請農委會、文化部及客委會等主管機關,就本府所提都市計畫進行說明並提供相關規劃意見 | |
將本計畫具體保存措施及規劃資料,函請相關主管機關(文化部、客委會及農委會)確認中 | |
已配合相關主管機關意見處理完畢,並再次函請有關單位確認中 | |
109年5月15日 | 函報內政部營建署提請安排續審 |
109年6月24日 | 內政部都委會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 |
109年8月底 | 完成檢討修正作業續報內政部審議 |
109年11月10日 | 檢送修正都市計畫書圖予內政部營建署排會續審 |
依據109年12月28日內政部都委會第3次專案小組會議紀錄檢討與修正中 | |
110年7月9日 | 已依內政部都委會第3次專案小組意見補正,並函報內政部營建署審議,刻由營建署排會審議並配合相關補正中;營建署續於9月17日提出補充意見,並請相關主管機關確認本府補正情形,目前已完成補正,並於111年1月11日報內政部排審中 |
111年4月6日 | 再次提報修正計畫送內政部排審中 |
111年7月26日 | 再次提報內政部排審中 |
111年11月25日 | 再次提報內政部排審中 |
112年4月26日 | 內政部召開內政部都委會第4次專案小組進行審議,內政部營建署於112年6月19日檢送會議紀錄,本府已依據會議記錄進行檢討修正作業,並於113年1月17日提報內政部排會續審本案 |
113年4月19日 | 內政部國土署召開第5次專案小組會議審議,後續將依會議紀錄檢討修正,並賡續提報內政部進行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 |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
302099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3樓 03-551-9041 03-551-9339
Copyright 2024 Industrial Commercial Development & Investment Promotion Committee All Rights Reserved.